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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检民团吁各类工会皆可陪同 劳动部澄清绝无限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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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记者张雄风台北16日电)工斗今天呼吁,劳动部应该宣示支持各类型工会皆可陪同劳检。劳动部表示,劳动检查业务绝无偏袒资方、限缩工会陪检或不尊重工会自主,将持续加强实施劳动监督检查,捍卫劳工权益。

工斗团体今天聚集至劳动部前举办记者会,要求劳检时应平等通知各类型工会陪同劳检,且工会指派何人陪同劳检是工会自主,资方无权查核和阻挡;劳动部应宣示支持工会自主的立场。

工斗指出,劳动检查是保障劳工权益的基本手段,「劳动检查法」第22条及同法施行细则第19条均明定,劳检员进行劳检时应通知工会陪同,母法没有对可陪检的工会作限缩,也就是企业工会、关系企业工会、产职业工会等,即应被平等通知陪同劳检。

然而,工斗提到,工会陪检的范围一再遭到限缩,工会自主的原则也不被尊重,产、职业工会自107年起数度召开记者会争取陪同劳检,民进党立法委员范云、时代力量立委邱显智和立法院法制局都曾经建议开放产、职业工会陪检,劳动部仍不改善。

工斗举例,111年高雄市政府劳检中钢集团子公司钢堡科技时未通知中钢集团企业工会;长荣航空企业工会指派会务人员陪检时也被资方阻挠。

劳动部今天发布新闻稿回应,依劳动检查法第22条及其施行细则第19条规定,劳动检查员进入事业单位进行检查时,应告知雇主及工会,并请其派员陪同;劳动部已召开多次会议,考量时空背景、立法意旨及劳动检查实务遂行性,函释陪同检查工会是「企业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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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诉求各类型工会参与劳动检查机制,劳动部表示,已请各劳动检查机构,如对于涉及专业技术或产(职)业性质较为特殊认有鉴定必要者,得依劳动检查法第23条规定邀请产、职业工会代表及专家学者参与,并已持续进行中。

劳动部说,劳动检查机构及各地方主管机关系依法执行劳动检查业务,绝无偏袒资方、限缩工会陪检或不尊重工会自主;将持续加强实施劳动监督检查,捍卫劳工权益。(编辑:陈政伟)11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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